《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2023年7月27日,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研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校服专项检查行动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纠正以往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采购单位招标,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服选用采购流程,纠治滥用职权插手干预校服采购、收取回扣、徇私舞弊等群众身边和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按照全省教育系统“三个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 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省市场监管局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学生家长代表意见建议,并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通知》(审议稿),经2023年第17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印发。
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通知》主要从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坚持自愿购买,规范选购流程;加强服务保障,强化监督问责;规范校服穿着,发挥育人功能等6个方面,对规范我省校服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通知》的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分10个环节对校服选用采购的全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一是集体决策校服事项;二是征集家长采购意向;三是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四是确定校服选用模式;五是展示展评具体环节;六是公示校服选购结果;七是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八是校服费用收付;九是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十是评估和总结校服选购活动。
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学校要落实引导学生爱惜校服、规范着装的教育职责, 把爱惜校服、规范着装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入中小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养成教育,启迪培养中小学生社会成员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发挥校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作用,使规范校服穿着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
《通知》对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管理的要求,相较以往,主要有以下方面变化:一是采购单位的变化。明确了由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由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二是选用决定权的变化。明确校服工作为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经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后,须征求所有家长意见,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才能进入采购环节;要求学校组建的校服选用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明确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等等,改变了以往由教育局招标定企业的方式。三是选购模式的变化。明确了3种校服选购模式,即以家长代表为主体的校服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AG真人平台、初选出2—3家企业由家长投票确定企业、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等3种模式,相较以往只能公开招标采购,增加了两种自主选购模式。四是充分体现自愿购买原则。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征订校服类型、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不再对校服购买套数及年级作出限定,等等,充分尊重所有学生家长意愿。
这些新的规定,旨在通过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AG真人平台,让校服选择权真正回归家长,减少过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服选用主体错位导致的廉政风险,杜绝校服采购权力寻租;同时,降低校服企业的市场成本,推动校服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促进良性的校服市场竞争,从而一改原来校服采购方式的弊端,推动形成校服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AG真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