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20﹞20号为扎实开展全旗鼠疫防控工作,保障全旗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关于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石泰峰、布小林主席关于鼠疫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工作要求,落实以监测检测为基础、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筑牢鼠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安全防线,实现人间疫情监测、动物鼠疫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保护性灭鼠工作“常态化”,提升防控、检验、应急和诊疗“四个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鼠疫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鼠疫防控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求,建立鼠疫防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进一步增强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感、使命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鼠疫防控合力。
(四)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度和鼠疫防控公众参与度,做到群防群控。
(一)加强疫情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1月至3月扩大鼠疫监测方案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1号)和《关于做好冬春季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鼠疫监测工作,做好针对病死鼠和自毙动物检测为主的疫源检索和应急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实监测队伍,提升监测能力,完成鼠密度、蚤指数等基础数据的监测,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为灭鼠、灭蚤提供科学依据。周边地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发展趋势、采取措施、应对能力以及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辖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级别,提出风险管理意见,做好风险评估。
(二)加强灭鼠灭蚤。各苏木镇负责落实辖区居民住所、公园绿地、牲畜棚圈等场所的灭鼠灭蚤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并广泛动员草场、土地承包人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灭鼠灭蚤工作。旗农牧局负责做好农田灭鼠AG真人平台、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工作;旗林草局负责做好草原灭鼠灭蚤工作,并协助做好疫区的监测、隔离工作;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各项活动,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理和消杀力度,并开展城市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情和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旗疾控中心负责做好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开展鼠疫疫情危险等级评估,适时开展以保护人群为主的灭鼠灭蚤工作,并加强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旗卫健、农牧、林草、疾控等部门要做好灭鼠灭蚤监督指导工作。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旗疾控中心鼠疫PCR(聚合酶链式反应)实验室,确保3月底前建成投用,进一步实施野外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推广普及快速检测技术。加强疾控机构检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确保旗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达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疫源地苏力德苏木中心卫生院要具备开展人间鼠疫胶体金的检验能力,承担人间鼠疫初筛职能。
(四)加强培训演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鼠疫应急防控培训演练,通过开展巡回宣讲、现场指导AG真人平台、互动交流、以练代训等,实现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强化鼠疫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个人防范和病例发现意识,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鼠疫防控实现“五早一就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强化医务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防护服穿脱、预检分诊、现场救治、应急会诊、疫情报告、疫区处理、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培训演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演练,积极开展疫情发现及报告、个人防护着装AG真人平台、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消杀监测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演练,根据部门职责,针对疫情形势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实战型演练和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六大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村、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进机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三不三报”知晓率,增强个人、家庭、社会防控意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生活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特别是鼠疫疫源地及其毗邻地区要重点强化对农牧民、野外作业人员、返乡农牧民工等群体的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指导,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将防护用品、医疗机构联系卡等纳入健康实用工具包,免费发放给农牧民,普及个人防护和预防性用药知识。
(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处置率要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旗疾控中心。
(二)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全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特别是强化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发热病人筛查。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旗疾控中心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
(三)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在组建3支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基础上,持续强化鼠疫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为开展鼠疫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旗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旗公安、林草、农牧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积极推动旗区间流行病学调查区域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鼠疫疫源旗区区域联动。
(四)规范隔离救治。旗人民医院作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及发热门诊,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并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及床位等。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报旗卫健委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旗人民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严格履行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主体责任,完善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不撤销、级别不降低、队伍不解散、工作不松懈,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指挥、督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到苏木镇、到嘎查村(社区)、到户(单元),依法、科学、精准地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宁蒙陕三省(区)十一县(市旗区)”区域间鼠疫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协同做好动物鼠疫监测、协查协防、疫情处置等工作。各苏木镇要进一步畅通鼠疫防控联络机制,建立苏木镇间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格局,强化协同推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旗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通报、疫情会商等措施,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防治经费保障,加大对鼠疫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疫区处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投入,加快上级下达经费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强化应急装备储备建设,完善鼠疫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用、更新和补偿机制,保证鼠疫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鼠疫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八有”(广播有专题,电视有专访,报纸有专刊,手机有提示,户户有传单,乡村有标语,机关单位有专栏,重点地区即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疫点及周边地区有提醒),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督促指导。旗级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定期或不定期对鼠疫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督查评估结果。对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要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程序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苏木镇、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项报告”制度,每日按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相关信息。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整理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谢咏梅;联系电话:)。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文字信息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线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旗鼠疫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疫情处理重大决策,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灭鼠灭蚤工作指导组、宣传教育组、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现场工作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治组、督导组8个专项工作组。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研究、解读和执行指导;负责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信息沟通;负责对苏木镇、部门上报的疫情信息、病情信息和工作信息等日报告信息的接收汇总、分析研判和呈报工作;负责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对全旗灭鼠工作的科学计划、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对全旗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负责对网络舆情的即时分析研判、及时引导管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统筹全旗鼠疫疫情防控检查检疫站点设置工作,筑牢“进京出蒙防火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疫情发布和预警;负责对发生人间鼠疫、鼠间鼠疫地区的疫情处置工作进行专家组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协调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防控物资的调配、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职责:负责对全旗医疗机构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筛查、隔离、治疗等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工作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关工作,不另文通知。